首页 | 建筑 | 规划 | 景观 | 室内 | 工业 | 平面 | 广告 | 照明 | 服装 | 艺术 | 旅行 | 摄影 | 房产 | 辩论擂台 | 设计年鉴

网摘 | 网址 | 材料 | 设备 | 华夏 | 风水 | 教育 | 书刊 | 时尚 | 人才 | 下载 | 筑友 | 留言 | 论坛 | 标赛会展 | 文化展馆

您现在的位置: 筑意中国设计文化网 > 景观 > 行规 > 景观正文
南昌出台中国首部保护城市湖泊的地方法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4-23

 

江西省南昌市《城市湖泊保护条例》日前通过江西省人大批准,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。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保护进行的立法。

该条例规定,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,禁止填湖造地;建设和开发利用城市湖泊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,不得影响城市湖泊的行水、蓄水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,不得破坏城市湖泊的生态环境;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开发游览、休闲项目,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。与此同时,向城市湖泊水域排放废水、倾倒垃圾等做法也被明令禁止。

报道介绍,南昌市湖泊众多,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湖泊水域面积约4.92万亩,占城市总面积的28%,素有“江南水乡城市”之称。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,一些部门缺乏科学规划,盲目开发湖泊资源,忽略了对湖泊资源的有效保护,非法填湖时有发生,湖泊面积逐年减少,生态受到严重破坏。南昌市《城市湖泊保护条例》的出台将使保护城市内湖泊有法可依。

景观录入:ZYCN001    责任编辑:ZYCN001 
  • 上一篇景观: 没有了

  • 下一篇景观: 没有了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相关景观
    没有相关景观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不代表筑意网立场。)
    焦 点 话 题
  • 此栏目下没有热门景观
  • 热 点 图 片


    美国《时代周刊》专访俞

    万科四季花城 外观图片欣

    国外景观设计透着轻松亲

    合肥:中外设计6家公园谁
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广告服务 | 版权申明 | 投稿须知 | 管理登陆 |
    筑意中国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、复制和建立镜像
    Copyright 2003 - 2006 www.chinazhuy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20643号
    客服QQ:334934703 E-mail:w88w88@126.com